营业执照吊销转注销
菏泽定陶营业执照吊销转注销办理指南
一、办理流程
成立清算组
自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结业务及债权债务。
公告及税务处理
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清算组信息,60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及罚款(2000元起),取得《解除非正常户通知》。
注销登记
携带《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完税证明等材料至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经45日公示无异议后完成注销。
二、注意事项
被吊销后主体资格仍存续,需及时办理注销,否则影响法人征信及关联企业;
简易注销适用于无债务企业,但需全体股东承诺债务已清偿;
吊销转注销处理起来异常复杂,建议找专业机构代办处理,例如:菏泽创易通财税公司,专业办理工商、税务疑难办理,联系电话:18953032357(微信同号)。
三、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正副本(已吊销需说明情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
清算报告及股东会决议;
税务注销证明及清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