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后,个人股东在会计核算的账面上金额增大了,个人股东交不交个税?
根据(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除了股票溢价发行外,其他所有形式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均应按股息红利征收个人股东20%的个人所得税。
(二)加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
1.加强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管理。重点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红利时的扣缴税款管理,对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要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征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市之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下,个人股东账面儿的浮盈部分虽然没有取得真金白银,但是按照规定,要交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