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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工商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当企业经营到一定的程度时,都会选在异地建立一个分公司,以此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的实力。但当公司的发展需求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原因需要注销分公司的时候,该怎么注销?注销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在注销分公司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接下来,创易通财税顾问为您整理介绍: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


  (一)清算步骤:


  1、成立清算小组;


  2、清算组成立之后接管即将注销的注册公司,展开相关的清算工作。清算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的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馀财产;


  6、清算工作总结。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二)办理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


  1、按照税务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工作人员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填写相关表格,与国税相同,按照要求填写后、补税后工作人员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份通知书到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最后到工商局填写相关表格,吊销营业执照。


  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设立登记模式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当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所在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企业登记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深圳五证合一设立变更注销等手续办理的内容已经完毕;工商登记的办理工作需要5-10个工作日左右,变更注销等事项的办理需要时限较长。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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