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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变更是比较多见的,需要变更的时候需要携带旧的营业执照到工商局或者工商代理机构变更。公司营业执照上面的地址发生了变化、经营范围做了改变或是经营者的名字改变了等等,都是属于营业执照变更,就算你打算将营业执照给转让出现了,也要按照相应的手续进行变更的。那么,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怎么进行?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怎么进行?需要对营业执照进行变更的公司必须要及时进行,如经营的情况与营业执照不符合的话,相关部门有权吊销你公司的营业执照。在生活中遇到营业执照变更纠纷都是有可能,这时可以先来创易通财税专业会计师得到处理意见。


公司变更名称以后,营业执照的号码会不会改变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七项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时,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均不发生改变。

  3、公司的公司类型、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时,营业执照的注册号会发生改变,因为营业执照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这些营业执照注册号的编号规则就是按照营业执照的种类来确定的。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流程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涉及冠有“重庆市”、“中国”等字样或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应按规定进行查询或报批;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后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有关的股东会决议、股份转让协议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公司股东改变姓名或名称的,应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化的,应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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