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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在企业的生命周期中,企业不断发展,发生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增减等情况就会出现。这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也需要及时更新相应的公司的登记信息。那么,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创易通财税专业会计为您整理介绍:


  一、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仅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可免于提交减资公告材料。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股权,当事人申请办理股东登记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股权继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因股东或发起人自身更名,需要变更登记的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中,自然人股东或发起人更改姓名的,如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外国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名称变更文件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6.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的,执行人员需到被执行人股权所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登记机关办理,执行人员出示工作证或者执行公务证,送达生效法律文书副本或者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公示执行信息需求书、合法受让人的身份或资格证明。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称和股份数额不是登记事项,登记机关不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登记。


  4.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参照“【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有关“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规定。


  二、企业变更流程


  1、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成立满一年后,就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也需要进行变更。


  所需材料: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办理流程:网登→网登通过→工商交件→取到执照→调税务信息。


  2、注册资本变更


  当公司因为融资、股东增减等情况,打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该及时在工商局进行变更。减资比增资办理难,减资还需要登报公示等手续,办理周期较长。所需材料: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原件。办理流程:网登→网登通过→工商交件→取到执照→调税务信息。


  3、股东及出资比例变更


  当公司因为融资、股权激励、股东退出等情况,而增加或减少股东时,就会使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去工商和税务部门变更。股权转让的难点主要是在税务环节,关键是看股权是否被评估为溢价转让,如果是溢价转让,则需要缴纳20%个税。


  所需材料: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地税转股需新老法人原件)、新法人简历一份(新法人签字)、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注册地址变更


  随着公司的发展,加入公司的伙伴越来越多,新租了一个更大的办公室,在人员搬过去之后,应该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也进行变更,否则可能会面临工商部门的罚款。地址同区变更比跨区变更要容易。除了工商变更,银行、社保也要进行变更,如果有商标证、ICP证等资质证,证上有列明注册地址的,也需要相应进行地址变更。


  同区迁址所需材料: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材料、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个人产权:住所证明(房东签字)、房本复印件(房东每页签字)、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产权:住所证明(单位盖章)、房本复印件(单位盖章)、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产权单位公章。办理流程:网登→交件→取材料→调银行信息。


  跨区迁址所需材料: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材料、税控器、一证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办理流程:工商网登→迁入预审→工商交件→取执照→迁国地税→新税务所报道→重新发行税控。注:现在工商、税务正常不用查近三年的账。


  5、经营范围变更


  当公司拓展新业务或者调整业务领域,就要及时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如果涉及资质审批时,需要及时申请相关资质。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的经营范围、公章、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办理流程:网登→网登通过→工商交件→取到执照→调税务信息。


  6、高管信息变更


  如果有董事、法人、监事、经理等发生变动,要及时去工商部门进行变更。这一项在实际经营中很容易被忽视,尤其是监事这一岗位的变更。


  所需材料: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需要新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地税和银行需要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国税需新法人做信息采集、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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